一、建设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管理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试行)》涉及钢铁、焦化水泥、家具制造等39个行业,通过装备水平、能源类型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差异化指标将企业分为A、B、C、D四级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普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供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明确要求中请绩效等级企业要对运输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并建立电子台账,便于环保监管、核查。
二、建设范围
水泥、陶瓷、玻璃、砖瓦窑、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皮革制品和制鞋等39个重点行业中A级、B级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以及年均日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或日运输量150t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原则上全部建设门禁视频系统,并与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三、建设要求
1.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照片采集、视频监控、车辆信息采集和管理、信息校验、进出厂管理、信息统计、数据存储和交换等功能。
2.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采集进出厂车辆的排放标准、联网状态、燃料类型、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号牌颜色、车辆识别代码(VIN)、车辆品牌型号、注册登记日期、使用性质、车队信息、运输货物名称及运输量、行驶证或随车清单照片等信息的功能,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
3.厂内车辆及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建立电子台账。
4.企业应按《技术指南》统一技术参数要求新建或改造门禁硬件设施,建立局域网供各类硬件设备进行数据交换,建立环保专网供企业门禁系统与市门禁监管系统连接。
5.对于混凝土搅拌站和重点用车单位,由政府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统一部署软件、建立环保专网、开展数据联网和运维。对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规定的39个重点行业中的A级、B级企业及绩效引领性企业,应自主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软件部署、环保专网建立、数据联网和运维等服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和联网工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
6.企业完成硬件与网络建设并通过验收后,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网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符合《技术指南》要求的企业予以联网。
7.企业门禁系统与市门禁监管系统应采用专用网络连接,带宽应满足视频、数据信息的传输要求。其中,已配备污染源“三个全覆盖”环保专线的企业,通过现有环保专线进行数据联网。
